省道315郑卢线洛宁境崇阳至下峪段改建工程
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使公众了解、参与省道315郑卢线洛宁境崇阳至下峪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道315郑卢线洛宁境崇阳至下峪段改建工程
征地四至:拟征收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杨楼村林地,西至庄头村耕地,南至庄头村林地,北至庄头村林地。
拟征收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崇阳村林地,西至庄头村林地,南至杨楼村林地、耕地,北至杨楼村林地、耕地。
拟征收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崇阳村道路、林地,西至杨楼村林地,南至崇阳村林地,北至崇阳村林地、杨楼村道路。
拟使用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杨楼村林地,西至杨楼村林地,南至河流水面,北至河流水面。
征地面积:总面积1.2105公顷,其中拟征地涉及洛宁县下峪镇庄头村集体农用地0.1332公顷、杨楼村集体农用地0.1332公顷、崇阳村集体农用地0.2694公顷,拟使用洛宁县水利局国有未利用地0.0111公顷。
征地用途: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
责任主体单位:洛宁县人民政府
评估机构:河南经拓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二)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如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陈工:18603794005
李工:13693809715
邮箱:541946446@qq.com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4年8月19日
河南经拓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